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局函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失业司便函〔2023〕94号)、《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3〕9号)文件规定,经征求县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审查核实意见,下列企业符合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现给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向我中心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期:2023年12月8日-12月15日联系股室:易门县社会保险中心待遇计发股联系电话:0877-49665280877-4966542附件:易门县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二批)易门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