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振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提醒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以婚宴、商务宴请、自助餐、单位食堂等为重点,严格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存在设置最低消费及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深度实施反食品浪费各项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突出源头治理,将节约粮食与餐饮服务深度有机融合,从经营环节源头入手,检查过程当中执法人员发现各餐饮服务单位普遍发现共性问题,未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对餐饮浪费的相关标识,且店内的服务人员也未进行提示说明,涉事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振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振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推行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