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培育专精特新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197号)等要求,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已完成相关审核,受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委托,现将我市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公示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联系电话:省经信厅0571-87059133,市经信局0571-87063976,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杭州市).xlsx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