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两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14号)和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农局发【2023】108号)要求,经我县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的自愿申报、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拟推荐以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中的生产设施改善项目,进贤县康牧种养专业合作社进贤县建华佳豪种养专业合作社进贤县金山园艺种养专业合作社进贤县捉牛岗腾辉种养专业合作社进贤县金芙蕖种养专业合作社进贤县腾尔达种养专业合作社进贤县爱进种养专业合作社进贤县摩登种养专业合作社进贤县伟业信农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进贤县枣树埠种养专业合作社进贤县泉岭家盛家庭农场进贤县东东家庭农场进贤县德康生态家庭农场进贤县杏林家庭农场进贤县池溪小芳家庭农场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汇总表2、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汇总表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请示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贤县农业农村局进贤县财政局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