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51号苏农计〔2023〕23号)及《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3〕22号苏财农〔2023〕48号)等文件精神,对照项目申报条件,经过拟立项公示,昆山市锦溪镇陶万丽家庭农场等3家主体申报的《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提升项目》等3个项目确定批复,公示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止,如对公示名单有情况反映,请与昆山农业农村局内部审计室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昆山农业农村局内部审计室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项目申报资格的,取消项目立项,附件:昆山市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竞争类项目)确定立项汇总表昆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