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规定,下列单位申请2023年11月份公益性岗位补贴,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申报单位申报人数(人)补贴标准(元/人·月)补贴金额(元)审核意见备注盘龙镇政府91107097370审核无异议下西坝街道办事处1061070113420审核无异议袁家坝街道办事处49107052430审核无异议石龙街道办事处71107075970审核无异议盘龙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公益性岗位4568030600审核无异议袁家坝建档立卡贫困户公益性岗位56803400审核无异议合计367373190审核无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单位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进行举报或反映(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申请者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进行举报或反映,请提出详细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实名),投诉举报请与我局联系,投诉举报电话:35074853502157附件:2023年11月份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公示名单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2023年12月7日附件下载下载2023年11月份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