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体内容如下,申报的项目年节能量需达到50吨标准煤及以上,按照项目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1000元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项目申请报告,(3)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项目节能量计算中涉及的所有数据的溯源凭证,项目投入证明材料,(6)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四、申报要求(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将项目申报资料按照申报书要求统一装订成册,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报,同一项目已享受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附电子文档)、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报我局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