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财文〔2023〕134号市直有关学校: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3〕60号)精神,现将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清算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等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要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二、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中职教育免学费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分别为“A0109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A0110中职教育免学费”,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根据财政部文件和《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学生资助系统数据信息是省级以上财政资金下达的依据,市县各校错报、漏报、或未按规定时限确认相关资助数据,五、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清算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分配表2.绩效目标表肇庆市财政局2023年11月28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肇财文〔2023〕134号.doc2.附件1:清算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分配表.doc3.附件2:绩效目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