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关于开展2021年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受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开展甘井子区2021年批次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2022年第一季度租房补贴资格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核受理时间2022年4月6日-4月15日,二、提交复核材料的人员范围1.2021年批次申请租房补贴,且现工作单位注册地仍在甘井子区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申请转入甘井子区,且现单位已为其连续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社会保险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三、复核所需提交的材料1.2021年批次高校毕业生现工作单位与申报时所在单位保持一致的:为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2.2021年批次高校毕业生现工作单位与申报时所在单位不一致的,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2021年批次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2022年第一季度住房保障资格复核申请表(附件1),(3)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2021年批次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2022年第一季度住房保障资格复核申请表(附件1),(7)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四、现场受理地点1.工作单位变更后仍在甘井子区的及中断后申请重启的高校毕业生复核受理地点:甘井子区公共服务中心(松江路19号)三楼大厅住房补贴申报受理窗口,下午13:00-16:302.新转入和转出甘井子区的高校毕业生复核受理地点: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井子区东纬路90号)308室,下午13:00-16:30咨询电话:0411-88152608附件:1.2021年批次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2022年第一季度住房保障资格复核申请表2.人才住房保障地区变更申请表3.2021年第一批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复核人员名单4.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打印指南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2日附件附件1:2021年批次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2022年第一季度住房保障资格复核申请表.xls附件2:人才住房保障地区变更申请表.xlsx附件3:2021年第一批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复核人员名单.xlsx附件4: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打印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