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2号)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发放补贴,现将2023年第一批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公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监督电话:0631-8966001附件: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2023年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