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19号)规定,经审核,以下单位符合2023年度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5日—2022年12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反馈电话:0812-8170245反馈地址:米易县政务中心308办公室序号拟享受一次性扩岗企业名称补助人数(人)补助金额(元)1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米易县供电分公司115002四川祥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15003攀枝花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115004米易兴宏运输有限公司115005攀枝花安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5006米易黄风湿医院有限责任公司115007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460008米易城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1500合计1116500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