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湘财社发〔2018〕25号)第五章资金管理与监督的规定,就业服务中心对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审核完成后,现将享受补贴的小微企业名称、补贴人数、养老和医疗补贴金额及补贴总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职工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对象享受社保补贴相关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联系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单位联系电话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0731-84079921长沙县财政局社保科0731-84018345附件:长沙县小微企业社保补贴人员名单公示表(202303批次)长沙县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