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2023年11月24日周口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共周口市委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区域性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周发〔2022〕21号,支持企业设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政府、企业、高校院所联合组建科技成果转化联盟,鼓励高校院所建立“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鼓励在周高校、科研院所在本市范围内实施技术转移转化,对企业通过“揭榜挂帅”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企业等实施的揭榜项目,打造区域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积极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活动,支持在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技术转移服务促进机构,对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技术成果交易服务并在周实现转化的,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成果转化等服务活动,成立由市科技局、市产业创新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科技成果转化专班,形成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相融合的统筹机制,对县(市、区)区域内的研发平台、创新转化平台、成果转化载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实施的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