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的通知各学校、有关市(州)、县(市、区):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209号),现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147747.62万元,用于落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省本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4高中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2助学金”,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助学金列“30308助学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4高中教育”,各地教育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2助学金”,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8助学金”,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2助学金”,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8助学金”,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等文件要求,各有关学校、市(州)县(市、区)财政和教育部门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