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1〕27号、苏农计〔2021〕17号)、扬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做好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四个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扬财农〔2021〕69号、扬农〔2021〕127号)、江都区《关于对2021年度省级农机维修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扬江农发〔2023〕146号)等文件要求,经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检查验收,拟对扬州市峰瑞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省级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通过验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12月12日,如有异议,请与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514-86552109,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