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促进组织:现将《湖南省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加强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组织建设与管理,第三条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组织(以下简称“促进组织”)是指在特定的产业集群内,专业服务集群建设发展的第三方法人组织,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组织可为园区公共服务机构或运营企业等独立法人,奖励(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促进组织自身条件建设、集群公共服务活动开展、集群项目建设、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第三章促进组织的运行第八条促进组织的运行以服务集群发展为中心,3、组织制定引领集群产业发展的先进标准,第十四条当好集群开放合作的“组织员”1、组织集群企业“走出去”,第十七条考评对象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促进组织,2、促进集群发展工作开展情况(1)促进所服务产业集群发展所做工作及取得的成效,(2)所服务产业集群发展情况,第十九条考评程序1、促进组织会同集群核心承载园区对促进组织自身建设、上年度集群发展促进工作开展情况及集群发展情况进行总结,2、县(市、区)工信部门对所属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组织报送的考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报市(州)工信部门,各级工信部门负责对所属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组织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