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为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2023年度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将采取“企业申报”的方式办理发放,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逾期不给予审核及发放,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及时申报,【政策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91号)【享受条件】:对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三项社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时间到2023年12月底,【办理方式】:目前采取“企业申报”的方式办理,企业可以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网、赣服通、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等入口进入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也可以通过线下窗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