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人﹝2022﹞5号)文件规定,经用人单位申报,人才科技服务中心审核认定,现将2023年第四批开发区亲情留丽奖励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止,若有异议,请予反映,受理电话:0578-2996090,附件1:2023年第三批亲情留丽奖励人员名单公示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服务中心2023年12月4日附件1:2023年第三批亲情留丽奖励人员(开发区)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奖励亲属姓名补贴金额(万元)周翔冰丽水龙江产业平台运营有限公司施其仙3曹镥镔丽水龙江产业平台运营有限公司卢香钦2合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