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3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创建单位自主申报和乡镇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省级行业专家审核意见,县农业农村局拟定《2023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及补助方案(第二批)》,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监督电话:永泰县农业农村局0591-24832127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