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征补告﹝2023﹞152号因宁波市奉化区明化路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明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545公顷,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二、被征地的岳林街道明化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岳林街道明化村孙家199号明化路改造项目征迁指挥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或提出异议,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土地勘测定界图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联系电话:0574-88595459监督电话:0574-88518900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2023年9月28日奉征补﹝2023﹞15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因宁波市奉化区明化路改造项目建设需要,需征收岳林街道明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545公顷(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奉政发〔2020〕17号文件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调产安置和货币化安置均参照《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1号)、《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宁波市人民政府令2006年第141号)、《宁波市奉化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奉政发〔2021〕18号)、《宁波市奉化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奉征联办〔2023〕1号)等文件执行,2、住宅搬家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参照《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1号)、《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宁波市人民政府令2006年第141号)、《宁波市奉化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奉政发〔2021〕18号)规定的标准计发,由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附件:宁波市奉化区征收明化路改造项目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15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方案、附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调查表、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表、勘测定界表、勘测定界图.pdf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