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依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派出的农药经营条件评审专家对钦州市钦南区国康农资经营部农药经营条件的情况进行现场评审,现将评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0日,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钦州市钦南区农业农村局,地址:钦州市梅园路凤岭七巷63号邮政编码:535099联系人:张顺钦电话:0777——2869681电子邮件:qnnyfgg@163.com农药经营条件审核情况公示表编号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申请经营范围评审类型评审情况评审日期评审员名单2023(农药)28钦州市钦南区国康秀玲农资经营部钦南区那丽镇站前开发区中心综合市场内C幢74号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申证合格2023年12月4日组长:钟凤华组员:钟昌宇、周俊鹏钦州市钦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4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