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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学时)审验工作的通知

青岛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 2022-09-06
各有关单位: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学时)审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学时)审验事项通知如下:一、审验范围及时间(一)审验范围为拟申报2022年度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审验依据(一)本年度学分(学时)审验按照《关于实施<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青人发〔2002〕19号)执行,申报卫生系列职称的学分(学时)审验同时按照《关于在青岛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强化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青人社办字〔2013〕125号)执行,(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登记,按照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青财会〔2022〕4号)要求进行,三、职责分工1.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我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中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学时)审验和申报高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学时)初审工作,2.申报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学时)材料经所属主管部门初审后,上传近五年的继续教育学分(学时)材料→所属单位登录青岛市继续教育管理平台(https://www.qdjxjy.org.cn/)审核→提报所属主管部门审核认定→打印学分(学时)认证单,上传近五年的继续教育学分(学时)材料→所属单位登录青岛市继续教育管理平台(https://www.qdjxjy.org.cn/)审核→提报所属主管部门初审→报市人社局专技处审核认定→打印学分(学时)认证单,3.申报卫生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学分(学时)审验,申报初级、中级职称专技人员上传近五年的继续教育学分(学时)材料,经所属单位核实→所属区市卫健部门审核→市卫生人才中心审核认定→打印学分(学时)认证单,申报高级职称专技人员上传近五年的继续教育学分(学时)材料,经所属单位核实→所属区市卫健部门审核→市卫生人才中心初审→市人社局专技处审核认定→打印学分(学时)认证单,附件1:关于实施《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doc附件2: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登记继续教育学时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附件3:单位管理平台使用手册.docx附件4: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平台使用流程.pdf高新区党群工作部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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