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24年预算指标的通知》(财金〔2023〕92号),现安排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详见附件1),支出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各州(市)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参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附件2),填报本级《2024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目标申报表》,做好区域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请各州(市)财政部门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照一季度末达到20%,二季度末达到60%,三季度末达到80%,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分配情况表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云南省财政厅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