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606号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制定了《四川省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方案》,2023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中省明确的贴息对象、贴息范围、贴息标准、贴息期限等开展贴息工作,二、申报程序和材料(一)发布贴息通知农业农村厅联合财政厅向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下发贴息工作通知,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通知、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做好贴息申请和情况核实工作,(二)建设主体提交贴息申请及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贴息对象通过平台向设施农业项目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贴息申请,1.提交材料包括:用于申请本次贷款贴息的贷款合同已获得其他各级财政资金贴息情况(包括进入公示期尚未收到贴息资金的),并及时通过平台报送市(州)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县(市、区)的贴息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通过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对各地的贴息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纳入市、县级融资项目库,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管理和对贷款贴息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核把关,申请贷款贴息的主体于2024年1月10日前通过平台向项目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提交贴息申请,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对贴息资金填报不准确、手续不齐备、资料不完整的申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