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3年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省级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惠市工信〔2023〕219号)文件,2023年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省级专项资金已完成申报、审核、认定程序,根据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现将符合2023年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省级专项资金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1日至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惠州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提交资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并写明联系方式,我局将承诺对反映问题的单位(个人)予以保密,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特此公示,附件:2023年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省级专项资金拟奖励名单.xlsx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2023年12月1日(联系人:邢海丰,电话:327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