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337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农〔2021〕23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对中央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部分奖励资金1504万元进行了测算分配,现将《中央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部分奖励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联系方式:0871-63629917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财政厅邮编:650021附件:中央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部分奖励资金分配方案云南省财政厅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