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吉州区、青原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办流程,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省人社厅关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公告》(赣人社字〔2020〕260号)、《省人社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赣人社规〔2020〕8号)文件精神,现将两区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开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补贴范围和期限对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城乡脱贫劳动力、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灵活就业补贴期限,三、补贴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当年只受理当年缴费的补贴申请,逾期跨年度补贴申请不予受理,所有补贴申请人员需提供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依据,并做好社保卡银行账户状态激活,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电子证复印件(需做好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社保卡银行账户复印件(开户行和账号信息),五、补贴申报流程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前本人需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社所申请做好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在年度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社所提交补贴申请,乡镇(街道)人社所受理汇总后提交给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进行数据比对、审核确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后提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六、补贴拨付经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比对审核、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推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符合补贴条件人员的社保卡账户上,青原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