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将《天台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天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9日天台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辖区内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并上图入库的各类工程设施,第三条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是指对田间道路、灌排设施、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输配电工程、公示标牌、配套建筑物等工程设施进行管理、维修和养护,第三章管护主体和职责第七条县农业农村局为高标准农田项目运行管护的行业主管部门,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运行管护工作负总责,负责监督、检查高标准农田项目运行管护工作和责任的落实情况,第十四条项目区农民群众是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直接受益主体,共同维护好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第四章管护内容和标准第十五条纳入管护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包括以下内容:(一)田间工程,第十六条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运行管护标准包括以下内容:(一)田间工程,第五章管护经费第十七条各乡镇(街道)应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多元化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第十八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运行管护资金使用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要求,第二十三条县农业农村局每年对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