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19〕1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46号)、《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政务管理局关于优化调整部分公共就业服务事项业务办理层级及实施主体单通知》(海人社发〔2022〕242号)和《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政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口市部分公共就业服务事项经办实施细则>的通知》(海人社发〔2023〕81号)有关规定,经龙华区金贸街道办事处、大同街道办事处和城西人民镇政府审核通过,龙华区就业中心现场考察评估后,拟认定海南日报文化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华德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为海口市龙华区就业见习基地(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反映,监督电话:68523862监督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楼528房附件:海口市龙华区2023年第三批拟认定就业见习基地名单海口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