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的通知》,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明确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二维分配法”资金的通知》(浙商务发〔2023〕36号),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专项激励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商务〔2023〕23号)文件要求,对项目企业申报的项目已完成第三方审计和业务科室验收工作,并于2023年11月28日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中讨论研究,拟对项目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29日-12月5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反映公示对象补助情况,联系电话:0576-89337967(三门县商务局)附件:2023年度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补助单位金额:万元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总投资项目内容完成补助金额“共富柚一村”共富工坊建设三门三十柚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16.274直播间设备购置、直播间装修改造、冷链设施建设、人才培训等100%50合计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