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平台载体培育建设和改造提升,(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2.实施产业基础再造,(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9.推动节能减排改造,(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10.强化资源综合利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11.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13.做强现代化产业链,(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14.壮大优势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15.提升工业园区能级,(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17.强化工业设计赋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8.创新协同制造服务,引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形成能够灵活、快捷响应市场需求的制造和服务融合发展新模式,(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三、保障措施(一)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技改升级工作,统筹抓好全省导向目录1000个左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传统产业技术创新、绿色低碳、数字转型等方面的重点工业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