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3.县局(含灵城、三海街道)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城范围内出差不发伙食补助费,第十九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原则上按照出差人所得的交通费包干数交纳交通费),第七章报销(账)管理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报销差旅费,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单位派车出差的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二十七条差旅费报销程序:出差人要报销出差费用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单位只对往返会议、培训地点期间的伙食费、市内交通费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均由本单位按照(灵财行[2015]1号)《《灵山县本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关于我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学习培训期间有关费用补助标准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报销,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境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按本办法规定报销,第三十五条各镇(街道)财政所出差到县城所在地的县城范围内“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天20元包干使用,附件:1.灵山县党政机关部分省份(自治区)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2.灵山县党政机关国内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差旅住宿费标准表3.灵山县党政机关区内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表4.XX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审批表(式样)5.差旅费报销单6.灵山县各镇城区出差范围界定表文件下载:附表1-6.xlsx灵财发〔2023〕16号关于印发《灵山县财政局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doc灵财发〔2023〕16号关于印发《灵山县财政局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盖章版).pdf关联文件:(图解)《灵山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文字解读)《灵山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灵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灵山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