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咸政办发〔2011〕78号)、《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和《咸宁市人民政府对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市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请示>的批复》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核,市直2023年12月份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10家共计296人,需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449880元(其中,上级补助支出310500元,本级补助支出13938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12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918房间)电话:0715-8235686邮箱:xnjy2023@163.com附:2023年咸宁市直12月份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情况公示表2023.12月咸宁市直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公示表.xls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