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质量强市委)是“商洛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领导机构,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质量强市办公室)具体负责“商洛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组织工作,“商洛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每届获奖组织、单位或个人总数不超过5个,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市质量强市委负责研究、制订“商洛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政策,第九条市质量强市办公室具体负责评审组织工作:组织制(修)订“商洛市政府质量奖”的评价标准、评定细则和相关管理制度,向市质量强市委报告“商洛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结果,第三章申报和评审第十二条申报“商洛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或单位,市质量强市办公室下发“商洛市政府质量奖”的申报通知,符合“商洛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的组织、单位或个人,市质量强市办公室对申报组织、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条件、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市质量强市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单位或个人进行资料评审,市质量强市办公室按照确定的陈述答辩组织、单位或个人名单成立答辩评审组,市质量强市办公室按照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单位或个人名单成立评审组,该组织或单位不得再次申报后两届“商洛市政府质量奖”,第二十三条“商洛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工作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应保守申报组织、单位或个人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