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科高〔2023〕112号各区(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甬科高〔2021〕76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科技部门推荐、专家评价和网上公示,现认定“宁波市龙湾国际汽车协同创新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12家单位为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宁波市智能制造众创空间”等15家单位为2023年度市级众创空间,现将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2023年度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名单.doc附件2.2023年度宁波市众创空间备案名单.doc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