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高产优质农作物新品种选育推广,激发品种创新活力,提升我省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按照中央《种业振兴行动方案》部署,2022年我省制定了农作物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经下发通知、育种单位自愿申报、地市农业农村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审核、专家测产评审等程序,拟对三个育种单位补助资金共计900万元,其中,水稻品种龙粳31符合社会贡献突出大品种补助条件,拟对品种选育单位省农科院佳木斯水稻所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500万元,玉米品种克玉19、水稻品种齐粳10符合推广效果突出大品种补助条件,拟对品种选育单位省农科院克山分院和省农科院齐齐哈尔分院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20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12月4日,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