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补助项目的函》(岚农函〔2023〕565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经申报、审核并经我局研究,拟补助平潭综合实验区富鑫农机专业合作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补助项目,项目总投资为:31.07万元,拟补助资金为3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30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处电话:23177275地址: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3号楼20层2013邮编:350400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