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与泰宁县财政局联合下文《关于泰宁县鑫玥竹木有限公司等单位实施2023年笋竹精深加工示范项目的批复》(泰林〔2023〕27号),原则上同意将福建天笙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天笙竹制品技改项目、福建泰宁竹圣日用品有限公司竹圣精品咖啡棒智能化设备引进项目、泰宁县竹业协会竹林认证项目列为我县2023年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笋竹精深加工示范项目”建设补助,县林业局组织人员开展现场验收,福建天笙竹木制品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金额81万元(不含税金额71.68万元)、福建泰宁竹圣日用品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金额474.59万元(不含税金额437.6万元)、泰宁县竹业协会竹林认证项目投入21.98万元,均已签订采购合同,资金管理规范,验收材料完整,项目验收合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精神和局务会议要求,同意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笋竹精深加工专项资金项目补助174.99万元,其中补助福建天笙竹木制品有限公司24万元,福建泰宁竹圣日用品有限公司140万元,泰宁县竹业协会10.99万元,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县林业产业服务中心提出,公示日期: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06日联系人:黄忠斌联系电话:18105063089泰宁县林业局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