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各单位:现将《内江市文化和旅游领域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1月11日内江市文化和旅游领域《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方案2022年1月6日《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在全市文旅系统行业营造《反有组织犯罪法》浓厚宣传氛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有效提升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广大职工群众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各文旅企业和公共文化场馆要通过开辟宣传栏、张贴海报、悬挂标语横幅、LED屏和电子广告屏视频播放、字幕滚动等形式,(三)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各县(市、区)文广旅局、各科室要将宣传融入日常单位学习会、培训会等各类会议,积极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重要性,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好抓实,各级文广旅局要继续落实职责范围内文旅企业问题线索排查整治,依法保护文化和旅游领域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