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根据江人才办〔2021〕6号《关于兑现2021年人才政策的通知》要求,本年度优秀导游人才奖励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凡在我市取得高级、中级导游证或者英语(日语)、其他小语种导游证的导游专业人才,二、材料要求1.中级导游,英语(日语)、小语种导游奖励: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2021年度在江缴纳社保证明(江山市社保局出具并盖章)1份,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各1份,2.高级导游津贴:除第1项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从事导游岗位工作证明(旅行社、景区出具)或者从事旅游工作相关证明、单位年度考核证明,三、其他事项1.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月20日,2.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文旅局410办公室陈小芬处,3.往年取得相应资格,未申报一次性奖励和津贴的,(2)已申领往年奖励资金的,(3)《江山市优秀导游人才培养奖励实施办法》规定其他情形(详见附件3),附件:1.江山市优秀导游人才奖励申请表2.2021年度江山市人才政策兑现申报汇总表3.江山市优秀导游人才培养奖励实施办法附件1江山市优秀导游人才奖励申请表.docx附件22021年江山市人才政策兑现申报汇总表.docx附件3江山市优秀导游人才培养奖励实施办法.docx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