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关于第二批低碳(近零碳排放)示范建设单位名单的公示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部署要求,我局开展了第二批低碳(近零碳排放)示范建设工作,经对各低碳(近零碳排放)示范建设单位进行评审,现对拟入选的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有关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气候与国际处),2023年11月29日(联系电话:市生态环境局气候与国际处87671547电子邮箱:qihouchu@tj.gov.cn)附件:第二批低碳(近零碳排放)示范建设单位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