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江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我市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进行遴选,现将遴选条件公告如下:一、培育任务要求2023年培育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00人,具体培训工作按照《2023年江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及《2023年恩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一)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训任务(申报机构需出具已完成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承诺书,能严格按照《2023年江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恩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提供承诺函),三、公告时间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四、遴选程序(一)申报:参与申报的培训机构需提交申报材料,于2023年12月5日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报名资料邮寄或送达至恩平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广东省恩平市恩城根塘街4号恩平市农业农村局),(二)遴选:按照《2023年江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恩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选择为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确定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附表:恩平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恩平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9日附件:1.附件:恩平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