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二、加快提升种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三)持续推进企业参与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支持种业企业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鼓励优势企业自建育种研发机构或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建立协同创新育种平台、种业创新研发中心、种业省重点实验室,支持国家阵型企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国家级和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等优势种业企业,推动具备条件的优势种业企业上市,鼓励企业建立海外研发机构、种业基地或并购国外科技型种业企业、研发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入驻省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支持国家阵型企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国家级和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等优势种业企业承担国家级、省级救灾备荒、稳产保供种子(种畜禽)储备任务,四、加速提升种业企业新品种审定推广能力(十一)加快企业新品种试验审定,优先将基础条件好的种业企业展示评价基地认定为省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支持优势种业企业创新发展,加大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科技计划培养种业人才的力度,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参与现代农业高等教育共同体建设,集中资源力量支持种业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