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稳就业决策部署,发挥失业保险减负稳岗、助企扩岗作用,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31号)和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扩岗等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甘社保发〔2023〕39号)要求,经中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企业确认,现将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220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1月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申报企业的申请资格有异议,可向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931-6410238附件:中川园区2023年符合第二批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企业公示名单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