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005号)及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2023年惠东县培育高素质农民50人,为高质量完成该项培育任务,公开遴选培训机构,现将遴选条件公告如下:一、已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七、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并按照《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八、培训机构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训任务,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报名材料:申请书、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成功案例)等有关证明材料和培训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12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盖章报送惠东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619号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与质量监管股电子邮箱:zljgg8191656@huidong.gov.cn联系人:邱远明联系电话:0752-8191656惠东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