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拟对2021年第七批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扶持共4个项目进行资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凡匿名提出异议的,请公示名单内的企业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拨款资料进行申领:1、资金收据(收据书写要求及式样详见附件2),4、公示名单中备注需补交资料的,需将补交资料盖公司公章后,请将以上拨款材料于12月7日前邮寄至成果转化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07室,业务咨询科室:0755-28948628(回复项目办理有关问题咨询)投诉处理科室: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办公室投诉电话:0755-28948838传真:0755-28948000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楼620室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