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8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交安监发〔2017〕113号)等有关规定,省交通工程质监站对宝鸡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申请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换证复核进行了综合评定,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见下表),公示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检测机构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进行举报或申诉,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签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号,邮编:710075电话:029-88869152、88869246传真:029-88869240序号单位名称原有等级申请等级申请类别评定结果1宝鸡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换证复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