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生态园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配套设施项目)(编号:441900202384),《东莞生态园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配套设施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为解决城市交通道路用地需求,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布局进行调整,拟使用省预下达我市的建设用地规模0.0930公顷,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该方案需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0930公顷,涉及2个落实地块,位于生态园粟边村、西溪村,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生态园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0930公顷,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五、批准日期:2023年11月24日,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2023年11月28日附件:1.附件1.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jpg2.附件2.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