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63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要求对吸纳脱贫人口务工3个月及以上的帮扶车间落实好帮扶车间每吸纳1名脱贫人口就业补贴1000元,对在深度贫困村建设的就业帮助车间给予每吸纳1名脱贫人口就业补贴2000元,截至目前,经审核合格17个帮扶车间共吸纳185名脱贫人口,发放帮扶车间吸纳城乡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共发放260000元,现将帮扶车间吸纳城乡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申报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七天(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下帮扶车间吸纳城乡脱贫劳动力有异议的可举报,举报反馈电话:0795-8823226,(微信识别二维码查看详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