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项目评审范围第六条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项目,县财政部门负责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项目的评审及100万元以下项目评审结果抽查,建设单位负责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的评审,列入财政部门评审范围的项目:(一)工程项目概(预)算评审范围: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设项目,(二)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范围:单项投资额在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建设项目,(三)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评审范围: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设项目,(四)工程项目竣工财务结(决)算评审范围: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第八条未列入财政部门评审范围的项目:(一)概(预)算投资额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第三章项目评审依据和内容第十条项目评审依据:(一)国家有关投资计划、财政预算、财务、会计、财政投资评审、经济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规定,财政部门应限时办结如下事项:(一)概(预)算、招标控制价:单项或批量工程项目送审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二)竣工结算:单项或批量工程项目送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不按相关规定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的,项目建设部门自行组织审核的结果、财政部门的评审结论均是安排项目资金、调整项目预算、核准政府采购、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等事项的依据,(六)按照财政投资评审报告实施项目预算管理和资金管理,附件:1.概(预)算评审流程图2.招标控制价评审流程图3.竣工结算评审流程图4.财政投资项目送审委托书5.上林县财政投资项目概(预)算评审送审表6.上林县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送审表7.上林县财政投资项目竣工结算评审送审表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名称操作。